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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好金香,人要衣妝,品牌靠包裝;媒體最大,公關至上!

再好的東西和品牌都需要媒體的加持才能發光發熱!

EDN商機網/
加拿大男性保養品創新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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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名部落客因分享藥妝保養品使用心得而挨罸,以後都不能po文分享嗎?

事實是可以照寫,但以前天馬行空,百無禁忌的寫法可能不復見了!以後要「遵照法令規範」撰文及貼照!因部落格是屬於公開性質的心情寫照及公布訊息的一種形式,故同樣也被視為是一種網路行銷方式,因此還是要遵照相關法規的管制。

部落格的本身性質是不能有商業性質的操做,當部落客具有一定程度的影響力時,也更要了解自己的影響力背後同樣擔負著某些責任,所以對於自己的文章寫作是否有觸及到相關法令或規範也要有所的認知,一來保障自己,二來也不會因此產生誤解。

一些廣告公司也運用部落客的影響力,運用部落格來轉載一些商業性質的文章,其實這些都是違反的。往往將經營很久或已有知名度的個人部落格莫名的被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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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0年震撼科技領域的九大技術,其中超過半數的技術都與手機領域有關,台灣的消費者應該對多數都不陌生。

  以下為文章全文:

  新的十年即將開始。諸多新技術將從今年開始施加顯著影響,其中一些技術是全新的,半數以上的技術都與手機領域有關,其中至少有二個直接和社交網路的發展有所關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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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許多部落客一直在談論的事情,終於由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開了第一槍,某些部落客文章廣告化被人垢病的現象應該可以減少,但會不會因此而抹殺了新型態的廣告創意呢?我個人認為不會,反而可以鼓勵企業及部落客往誠實的方向發展,將造就更多的素人創意而少掉很多部落格達人。


其實CAN^N的部落客信賴銷售機制(TSS: Trust Sales System )早就率先開始這一步,只是囿於經費與影響力,並未得到太多的迴響。但我想我們的立意及方向都是對的,達到部落客、消費者與廠商三贏才是重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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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在噗浪上發的一個噗的主題!同時間,另個噗友發了一個噗:剛剛發現我的頭可以轉了吔!我的噗在第一時間只有一個人看,他的噗有七個人看,我稍微查看了一下彼此的朋友數,他是我的七倍!

我經常看到有上萬朋友的人只要上來說個早安,也有幾十個人回應!所以我說啊,八卦固然有趣,但無趣的人更多,網路世界中也不見得就一定是充滿新鮮事!噗浪就是大家追求數量的競技場

為了推廣男性保養品,我一直在不斷的尋找各種具有潛力的合作夥伴,像個宣道者一樣,不停的運用各種機會替CAN^N曝光,將來如果能有一些小成就,我相信都是靠著一點一滴打下來的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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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部落客算是名人還是算部落客?如果部落客沒收錢但得了好處(例如分紅機制下的獲利)替產品說好話是算消費者評論還是廣告?如果消費者用了產品覺得很好,要推薦給消費者,而他的部落格又恰巧有Google AD刊登的這個產品廣告,這筆帳又要怎麼算?

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日前宣布,將來網友在網路上評論產品時,必須說明是否有接受廠商金錢或產品餽贈,否則最高將處以一萬一千美元罰鍰。消基會表示,台灣也應該跟進,「因為部落客推薦,消費者往往不覺得是廣告,很容易因此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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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電子產品都需要IC我這裡所說的IC,是指Internet 和 Communication!也就是在現階段這二個領域中所具有發展前瞻性的行銷工具,有的已經在國內發展好幾年,受限於某些法規或環境問題,始終叫好不叫做,像是LBS!有的則是完全的舊貨,但好像一直是行銷中不可替代的標準,像是CPM、黏著度、行為定向廣告(就是配合消費者行為分析的廣告)等等

 在這裡面,我自己再挑了幾個特別值得觀察的工具發展:LBSMSN機器人、微網誌、分紅機制(Affiliate)、口碑行銷、社群遊戲、ARGIVR開箱文。從其中可以再彼此結合發展出複合式的行銷工具。例如分紅機制(Affiliate)其實就是技巧性的結合部落格與口碑行銷。開箱文則完全是基於網路產生的客戶黏著工具,廠商很容易強化品牌印象,也是異業結合的很好媒介。

 以下是被認為是25個重要的網路行銷工具供大家參考:

01. L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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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保養品與線上遊戲的首度結合

發焼貨讓宅男也瘋狂 眼膜商品搶上市

知名線上遊戲三國群英傳與男性保養品牌CAN^N合作,強攻宅男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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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BloggerAds最新調查,接近五成(49.7%)都使用無名小站的滴咕,其次,近期快速崛起的新興網路社群Facebook,也是「口碑尖兵團」常用的服務(17.3%),當紅的Plurk,也有接近一成五(14.9%)的人使用。和一般網友比起來,「口碑尖兵團」更懂得善用口碑宣傳工具,創造口耳相傳、即時傳播的影響力。


同份調查顯示,高達五成以上(53%),平均每2~5天就更新一次部落格文章,比起一般網友每週更新文章,頻次明顯較多。而且這群人每天泡在網路上的時間,有超過三成五(35.7%) 高達8小時以上
是什麼讓「口碑尖兵團」活力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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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曾一再講過部落格行銷的重要趨勢,但是很多已經在從事部落格行銷的人可能不了解這個世界怎麼運作?或者是部落客有心想加入部落格行銷者都可以參考下面這篇報導及分析http://forum.pchome.com.tw/content/9/4791

(節錄)

【調查報告】部落格經濟的品牌綜效更新時間 : 2009/05/11 10:03:50

作者 : 【凱絡媒體企劃組 張金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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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二天重新看了一本說明Google整個發跡與壯大過程的書,其中提到Google在首頁的簡單設計是故意而非因為功能太少,因為簡單需求是給消費者的最大福利,不必求多,不必求花稍!他們走到了沒有人的藍海,雖然在一開始,大家都覺得他們是錯的!確實,當時在搜尋市場還是Yahoo!佔據大半江山。

因為CAN^N上市了,官網也即將上線,前幾天,朋友好心介紹了一位據說是網路行銷界的高手的人給我認識,聽著對方侃侃而談網路行銷該找人代言云云,基本上,說的都沒有錯,應該要用精緻禮盒包裝,消費者才有購買的慾望(可是我看到另個朋友公司裡頭堆滿了一大堆滯銷的保養品禮盒組),要用低價和折扣啦,因為現在連百貨公司都要靠打折才能吸引顧客購買,消費者才覺得賺到才會購買(難怪網路產品一堆都是訂價高高,售價低低,但銷路還是差差的產品)。望著她美麗的臉龐,精緻的妝容,我差點要點頭如搗蒜了,還好,我突然想起來Google.

說到底,這位美麗的女孩還是在停在紅海思維中,所有的邏輯架構就彷彿股市分析師在分析過去的盤勢如何如何...,真的這麼厲害,自己去買股票就發了,幹嘛還當什麼分析師?Gift box?要多花錢,還要賣的便宜......,這門生意還能做嗎?所有的產品都一定要走向微利時代嗎?尋求精緻化的行銷當然是對的,但是當大家都在做精美禮盒的時候,禮盒還有價值嗎?

走自己對的路!堅持不流俗,總是比隨著大浪中淘滾的人要有機會吧!多觀察Google,會帶給你啟示;老想著Gift box,只會被美麗的外表吸引著走向紅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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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nieh3.pixnet.net/blog/post/19420536 Jnieh3 - 鐵口直判星巴克

從6 月份寫了這篇文章,之後三天就得知星巴克的美國店收了一大半!時隔半年,今日再度看到聯合報斗大的用半版在報導台灣星巴克因清潔咖啡桶不慎,誤留清潔劑在內,導致消費者的指控(相關新聞參閱:http://udn.com/NEWS/LIFE/LIF1/4638876.shtml)!

對於消費者是否有趁機訛詐一事,我們不必評論,這種事情是值300萬元 or300元?見仁見智啦,若是在歐美,可能3000萬都有人索賠,台灣人的尊嚴也不比老外差!如果是我,只要對方的態度很誠懇,也許就那幾張咖啡券及禮盒就好了吧,沒有人不犯錯,對嗎?

重點來了,這種事怎麼在一年前不會發生呢?現在的人變笨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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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早上九點多,手機都尚未開機就接到銀行通知,詢問我是否在早上七點五十在網路上刷卡購買了什麼千餘元的東西?怎麼搞得一大早?連忙回說,我電腦都尚未開機咧,更不可能在那個時間去進行網購!我非常緊張個人的信用卡資料是否被那個網站或是公司給外洩了,還好現在多數的銀行對於電子商務的購買行為都會與當事人進行確認(當然是因為這種損失是要由發卡銀行自己去承擔之故),當然不否認,我是有點懷疑是不是詐騙電話......

 

因為我自己正要發展電子商務的事業,我對於這種金流的事相當在意,也很想了解到底怎麼一回事,經過一些詢問後,我一概否認購買了什麼東西,發卡銀行就告訴我,請我暫停這張卡片的使用,他們會補寄新的信用卡給我,為了省下不必要的麻煩,我欣然允諾。在掛掉電話前,我亦詢問了一些刷卡的相關資料,想要上網去查查看有沒有法子發現是從那兒洩露出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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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相信在歷經這波數十年罕見的不景氣後,全球將有一批舊有資產階級下的世界的知名品牌將一蹶不振,同樣的,也會崛起一群赤手空拳打天下的新的品牌英雄。自古,亂世出英雄是永遠的真理!

那麼舊有的品牌勢力是如何崩解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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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銷搞了這麼多年,體會行銷的訣竅無他,就只是「求同存異」、「先聲奪人」的一個循環過程。

而成功的秘訣就是在日子優化後別讓腦子氧化!

國內從街頭愈來愈多的「百元髮廊」(源自日本)、店面裝潢精緻但收費平價的冰甜品店「鮮芋仙」的出現;在國外,出現昔日一擲千金、面不改色的「時尚達人」(fashionista)以「不景氣時尚達人」(recessionista)的姿態重新出發,追求「不景氣時尚」(recession chic)。這些都印證了愈來愈多人即使在不景氣時代裡,還是力求維持一定的風格與時尚,果然「由儉入奢易,由奢返儉難」,只是因為阮囊羞澀,不得不尋求替代方案。而頭腦靈活的商人早就發現這點,開啟了新的商機。

很多人會說,在不景氣的時代裡也會有人賺錢,其實這種人不論景不景氣,他們都會賺到錢,無非就是他們懂得這八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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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陸黑心貨很多,要避免買到黑心商品,據說只要避免買到barcode前三碼是690即可?這消息源頭應是來自去年自x時報的一篇報導。其實這個報紙是我從來不看的,我自己有過親身參與的事件被該報子虛烏有的胡亂報導過(不知這算不算黑心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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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4P to 4C to 4R,一種真正有效的社群行銷模式其實可能還沒有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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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引用自 Jnieh3 - 從宅男二月看星巴克的沒落 
從我六月三十日寫這篇文章到今天不過才三天
可是今天就有各大媒體報導美國星巴克收了六百家店(約佔總店數的8.8%左右)
會不會太準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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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個月了,從辭掉工作後,生活方式全變了,很少出門,很少開車,更重要的是幾乎不喝星巴克了!在大陸工作時,在深圳特區只要看到星巴克必興高采烈的去喝上一杯或是二杯;
到香港工作時,公司所在的IFC 2下頭就有一家,每天早晚報到二次;回台灣上班後,工作的小巨蛋裡頭也有一家,白天三不五時來一杯或是請同事到那兒坐坐談談公事什麼的;但是現在,星巴克已經是我的禁忌地點之一了,反正85度C的35元咖啡也還不錯。但是,我還是認為星巴克比較好喝,而且有我在加拿大、在美國的美好感覺的心理投射!
如果星巴克能體諒我們這種貢獻良多的老屁股顧客,能用一杯六十元的價格回饋我們這種失業一族,待我創業成功後,我還是很樂意閒閒沒事就去那兒消磨下時間,否則,我們真的要離開你囉,星巴克......來對我們這些以前的老顧客好好行銷一下吧!我們是有貢獻度的顧客喔,呵呵,真是癡人說夢喔,可是如果真的他們看到這篇文章且做到了,我覺得PIXNET要感激我,星巴克也充分達到了網路行銷及公關效果,而我呢?則替我輩同好爭取到最佳福利,什麼?細節?這是星巴克行銷企劃人員的工作吧,如果不會弄,那就找我當顧問好了!網路就是一種文化和流行,當我們這種老屁股都開始搞部落格的時候,應該就是他要大鳴大放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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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看下面這篇報導的論述

"部落格達人「用電腦揀吔」七成準度"
ZDNet記者馬培治/台北報導 2008/06/23 19: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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