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個月了,從辭掉工作後,生活方式全變了,很少出門,很少開車,更重要的是幾乎不喝星巴克了!在大陸工作時,在深圳特區只要看到星巴克必興高采烈的去喝上一杯或是二杯;
到香港工作時,公司所在的IFC 2下頭就有一家,每天早晚報到二次;回台灣上班後,工作的小巨蛋裡頭也有一家,白天三不五時來一杯或是請同事到那兒坐坐談談公事什麼的;但是現在,星巴克已經是我的禁忌地點之一了,反正85度C的35元咖啡也還不錯。但是,我還是認為星巴克比較好喝,而且有我在加拿大、在美國的美好感覺的心理投射!
如果星巴克能體諒我們這種貢獻良多的老屁股顧客,能用一杯六十元的價格回饋我們這種失業一族,待我創業成功後,我還是很樂意閒閒沒事就去那兒消磨下時間,否則,我們真的要離開你囉,星巴克......來對我們這些以前的老顧客好好行銷一下吧!我們是有貢獻度的顧客喔,呵呵,真是癡人說夢喔,可是如果真的他們看到這篇文章且做到了,我覺得PIXNET要感激我,星巴克也充分達到了網路行銷及公關效果,而我呢?則替我輩同好爭取到最佳福利,什麼?細節?這是星巴克行銷企劃人員的工作吧,如果不會弄,那就找我當顧問好了!網路就是一種文化和流行,當我們這種老屁股都開始搞部落格的時候,應該就是他要大鳴大放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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